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简介
简单的说,如果我国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食品根据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标准检查的话,不合格率将超过90%!也就是说,食品中除规定允许使用的几种药品可以有极微量的残留外,其余的可以说完全不允许存在,哪怕是土壤和空气污染引起的!
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03年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并以该修订案为依据,开始在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引入
“肯定列表制度”(Positve
List System)。该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0.01毫克/公斤,该制度于2006年5月29日起执行。主要包括3方面的内容:(1)“豁免物质”,即在常规条件下其在食品中的残留对人体健康无不良影响的农业化学品。对于这部分物质,无任何残留限量要求。目前,日本确定的豁免物质有65种,主要是维生素、氨基酸、矿物质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及一些天然杀虫剂。(2)对在豁免清单之外且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采用“一律标准”,即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公斤的标准。(3)针对具体农业化学品和具体食品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肯定列表制度覆盖了所有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遵从“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遵从0.01毫克/公斤的“一律标准”。因此,“肯定列表制度”比原有制度覆盖面广得多,要求也严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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